1、明确记载标准:当代人物的记载标准通常是对社会有功绩、有贡献、有重大影响的人,不分男女、职业、职务,只要符合标准就可以立传。例如,职务在县团以上、职称在助理师以上、县团级以上表彰的先进人物、学历在大专以上的人都可以被记载
2、编写体式:人物传记的体式有多种,常见的有通讯式、文学式、鉴定式、履历式等。对于事迹感人、材料翔实的已故之人,宜采用纪传史书体,全面记述生平事迹;对于活着的有功绩、有贡献的人,可以采用“事略”形式,生动记述主要事迹;对于县乡级干部、大专到本科学历的人,可以采用履历式,简要记述履历或列名录。
3、人物分类和排列:家谱中的人物众多,可以按时代排列(古代人物、近代人物、现代人物)或按人物划分(如革命烈士、英雄模范等)。通常情况下采用详今略古原则,先排列现代人物,再排列古代人物,因为家族的发展和世系是顺时间发展的
4、具体内容:人物传记应包括基本信息(姓名、性别、籍贯、民族)、生卒年月、学历、简历、党派、职务、贡献功绩、科技成果、著作等。对于事迹突出的人物,可以详细记录其生平事迹和思想风貌
5、真实性原则:人物传记要确保事实准确,情感真实,形象鲜活。避免虚构渲染,不拔高溢美,不贬责降低,力求取信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