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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山东临沭县司法局郑山司法所所长彭志珍
  • 奋斗者正青春——

    记山东临沭县司法局郑山司法所所长彭志珍




    “法治宣传走在前,人民调解冲在前,社矫安帮做在前”,是彭志珍的工作信条。


    今年34岁的彭志珍是山东省临沂市临沭县司法局郑山司法所所长。自2012年大学毕业后,她就扎根在司法行政系统一线,以法治力量为群众排忧解难纾困,在推动基层法治建设、社会和谐稳定中贡献着青春力量。近年来,彭志珍先后荣获“临沭县巾帼建功标兵”“平安临沭建设先进个人”“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等称号。


    “司法所工作包罗万象、错综复杂,需要实干的精神、极强的责任感和用心用情的服务,为此我本着‘人民至上、服务为先’的原则,努力做好每一项工作。”彭志珍告诉《法治日报》记者。


    初到司法所工作时,看着91名社区矫正对象的名单,底子不清、情况不明,再加上没有任何社区矫正工作经验,彭志珍很是茫然。


    “法治给了我底气。”彭志珍并未退缩,学习经验、走访谈话、建立台账,渐渐地,她摸索出一套工作方法:以法治力量震慑内心、以“因人施矫”重塑心智,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的犯罪性质、刑罚种类、个人特点和性格特征等,在社区矫正对象第一次报到时,就详细了解掌握其实际情况,制订相应的教育措施。“通过我们的工作,能够让社区矫正对象诚心悔过、心生感恩、期待未来,那才是我们的高光时刻。”彭志珍颇感自豪。


    今年7月,陈某行到郑山司法所求助,彭志珍接待了他。原来,陈某行的父亲是一名退伍军人,因公导致六级伤残。2020年8月,陈某行父亲去世,根据相关政策,陈某行可以领取一笔伤残补助金,领取时需要陈某行的母亲及陈某行兄弟姐妹四人共同签字。然而,这笔伤残补助金引发了陈某行兄弟姐妹之间的纷争,陈某行的姐姐陈某英拒不签字,导致这笔钱两年了还未领取。了解情况后,彭志珍立即组织人民调解员商讨调解方法,争取早日让这个大家庭打破隔阂。因为涉及人员较多、时间较长,彭志珍和调解员摸清事实后,准备逐个击破。在与陈某英联系时,了解到其摔伤腿在家里休养,便多次前往陈某英家中了解其想法,寻找化解隔阂的突破口。经过两个多月的不懈努力,终于化解了一家人的矛盾,伤残补助金得以顺利领取。


    聊起这件事,彭志珍的眼睛里充满了笑意。彭志珍说,作为一名基层法治工作者,能用法治为民排忧解难,是她感觉最幸福的事。


    为强化基层专业调解力量建设,彭志珍以落实退役士兵公益性岗位为契机,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支持下,建立了“老兵品牌调解室”,从街道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中聘选3名业务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的老兵成为街道专职人民调解员,充分发挥退伍老兵基层生活经验丰富、熟悉当地村情民俗、公道正派的优势,并为“老兵品牌调解室”配备1名法律顾问提供法律专业知识解答。自2020年“老兵品牌调解室”成立以来,已化解矛盾纠纷810余起,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780余万元。


    在郑山司法所的推动下,新埠社区宪法主题广场、中高埠民法典广场、龙潭水库法治广场、新村法治广场……一批法治宣传阵地建设起来,优美的广场环境、贴近生活的法律知识讲解,让群众在茶余饭后也能轻松学到法律知识。不仅如此,郑山司法所还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法治赶大集等活动,组织“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训,通过形式多样、有声有色的法治宣传,提升了群众的法治意识。


    “作为一名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我将以更加昂扬的奋斗姿态和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奋进新征程,力争把法治的种子播种到这片热土上,让法治信仰根植于人民心中,切实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到法治为民服务的具体实践中。”彭志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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