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念凡人英雄彭龙志
2024年5月27日16时,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剑河县公安局柳川派出所民警彭龙志同志在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因公牺牲,年仅52岁。
彭龙志,男,侗族,贵州省剑河县人,1972年10月1日出生,1996年10月参加公安工作,先后在太拥派出所、南明派出所、南寨派出所、磻溪派出所、柳川派出所工作,历任民警、副所长,生前系剑河县公安局柳川派出所民警,一级警长、一级警督警衔。
从警28年来,彭龙志同志始终扎根基层,奋战在第一线,勤勉务实、爱岗敬业,忠于职守、甘于奉献,为维护辖区治安稳定做出积极贡献。因工作成绩突出,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2018年获评先进个人,所在部门柳川派出所2023年、2024年连续被省公安厅评为集体二等功,多次受到上级表彰。
彭龙志遗体告别仪式之后,英雄的妻子杨进说:
感谢各级领导对彭龙志的关心!作为彭龙志的媳妇,我代表全家感谢组织。
彭龙志当了28年的警察,从工作第一天开始,就是在基层派出所工作,他把整个青春,都献给了他热爱的公安事业,三十年如一日,勤勤恳恳,兢兢业业,从来没变过。他虽然组织上没有入党,但思想上早已经入党了。
这么多年,他一直用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来要求自己,满腔热情地对待辖区的老百姓,得到了大家的认可。
他因公牺牲之后,他的同事们,从他的办公室抽屉里拿出来的第一件东西,竟然是他珍藏多年的党徽!
恳请组织满足他这一个小小的心愿,追认他为共产党员,让他光荣含笑地离去。
我和彭龙志从恋爱到结婚,一直到现在,他都在基层派出所工作,他爱他的工作,我也爱热爱工作的他。
这么多年来,家里上有老,下有小,都是我在操持,但是我无怨无悔,他为公安工作奉献了青春,我也愿意把青春献给他。
虽然彭龙志已经离开了我们,但是他热爱的公安工作还需要继续有人去完成。我们的儿子彭腾远,从小在彭龙志的熏陶下长大,虽然父亲不在了,但彭腾远还是愿意继承父亲的遗志,去完成父亲没有完成的工作,希望组织帮助他实现这个愿望。
我作为彭龙志的妻子,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一定会用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培养好娃娃,照顾好老人,完成他的遗愿,不给组织添麻烦。
孩子们会长大,就像这小苗一样。
……
我们的凡人英雄,
彭龙志同志安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