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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彭静:加强涉外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的四点建议
  • 全国政协委员彭静:加强涉外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的四点建议

     

      新华网北京3月7日电(陈静)全国政协委员、重庆静昇律师事务所主任、最高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重庆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彭静日前接受新华网采访,建议加强涉外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具体提出面向国际化需求、依托行业协会组织、发挥法律服务机构作用、优化人才引进管理服务体制机制等四点建议。以下为访谈主要内容:

      新华网:今年两会提案中,您建议“加强涉外法治人才队伍建设”,能否先谈谈这个提案的背景?

      彭静:近年来,我国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走出去”遇到的阻力和挑战显著增多,国际贸易纠纷和法律合规问题愈加复杂。然而,当前我国涉外法治人才队伍存在规模较小、能力偏弱、话语权缺失、支撑政策不足等问题,与日益增长的涉外法律服务需求“不适应”,与高水平对外开放新格局“不兼容”。

      加强涉外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举措,将有利于增强我国在国际法律事务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为维护我国公民、法人海外正当权益提供坚实保障。

      新华网:当前我国涉外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方面,还存在着哪些短板?

      彭静:当前我国涉外法治人才队伍建设主要存在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涉外法治人才建设的大局观尚未形成,未与国家发展战略需求深度接轨,难以应对不断加剧的国际竞争需求。二是涉外法治人才建设的平台整合度有待提升,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主要依靠高校和政府培养,难以体现行业协会组织的主观能动性。三是专业法律服务机构培养涉外法治人才的协同机制尚未建立,未能形成规模化、品牌化、集成性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效应。四是涉外法治人才的引进、使用和服务配套机制仍有不足,未能充分激发律师等涉外法治人才的法律服务潜能。

      新华网:为弥补这些不足,您有哪些具体建议?

      彭静:第一,面向国际化需求,多途径打造高素质专业化涉外法治人才队伍。要主动对接国际组织、区域组织需求,在一体化推进涉外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服务大协同格局中,探索将律师等法治人才向各类国际组织定向输送的新型机制,加快推动涉外法治队伍的“集聚成势”。

      第二,依托行业协会组织,多措并举提升涉外法治人才队伍能力素养。建议加强平台整合,发挥中国法学会、全国律师协会及各分支机构的人才队伍建设服务功能,努力组建涉外法治服务智囊团、专家库来发挥作用。

      第三,发挥法律服务机构作用,多渠道拓宽涉外法治人才的成长渠道。建议引导国内律师事务所等服务机构,强化与境外同行的联系,不断升级“一带一路”律师联盟、“一带一路”国家仲裁机构等合作工作机制;拓展与国际仲裁、国际调解机构合作的朋友圈,不断增强与国际商事调解组织的交流合作深度,提供更高的平台吸引更多的人才加入涉外法律服务行业。

      第四,优化人才引进管理服务体制机制,激发涉外法律服务业发展新动能。建议深化涉外法治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探索建立涉外法律工作职业共同体,加强高校、政府和涉外法律服务市场主体之间的合作,面向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培养高端涉外法治人才,提升我国在全球治理体系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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