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誉创办人
Honourary Founder 凡捐献五万元美金之宗亲,世彭教育基金除颁发盾牌、金章及证书之外,将授以荣誉创办人之荣誉,并记录在案,永远保存。
荣誉顾问
Honourary
Advisor 凡捐献壹万元美金以上之宗亲,世彭教育基金除颁发盾牌、金章及证书之外,将授以荣誉顾问之荣誉,并记录在案,永远保存。
顾问
Advisor 凡捐献壹千元美金以上之宗亲,世彭教育基金除颁发盾牌、襟章及证书之外,将授以顾问之荣誉,并记录在案,永远保存。
_B]荣誉赞助人
Honourary
Sponsor 凡捐献五佰元美金以上之宗亲,世彭教育基金除颁发盾牌、襟章及证书之外,将授以荣誉赞助人之荣誉,并记录在案,永远保存。
赞助人
Sponsor 凡捐献贰佰元美金以上,世彭教育基金除颁发盾牌、襟章及证书之外,将授以赞助人(教育先锋)之荣誉,并记录在案,永远保存。
捐献人(教育先锋)
Donor
凡捐献贰佰元美金以下之宗亲,世彭教育基金除颁发捐献证书之外,将记录在案,保留芳名在捐献人名单中,永远保存。
赞助团体
Group
Donor 凡世彭单位宗祠,都能以团体名誉捐献,世彭教育基金将颁赠锦旗及证书,并记录在案,永远保存。
世彭教育基金将把捐献名单记录,储存在电脑软件,并定期在《世彭会讯》公布捐献名单,以资表扬。
(注:凡捐献伍佰元美金以上之宗亲,都能采取分期付款办法,惟必须与世彭教育基金负责人直接接洽。)
世彭教育基金会简章
(1)名称:本基金名为世彭教育基金
(2)世彭教育基金组织由世彭代表大会全权监管,基金组织向代表大会负全责。
(3)宗旨:推动彭家教育事业,通过“育人、齐家、强族”之总概念创建彭家品牌为宗旨。
(4)会址:本基金会设于
(5)任务:本基金会的任务如下:
(6)组织:本基金会设以下职位
(7)会议:
(8)常务执行委员会:常务执行委员会由主席、二位署理主席、二位常务副主席、正副秘书长及二位财政9人组成。执行委员会将执行日常事务,决定一些普通之事项,并推行之。执行委员会必须每六个月举行一次例常会议。常务委员会在世彭教育基金委员会来不及开会的情况下,取决一切重要事项,惟在取决重要事项之后,必须向全体委员会提出书面报告。
(9)任期:主席及全体职位之任期为四年,以世彭代表大会开会日期为准。
(1O)世彭教育基金之存放:
(11)经费:世彭教育基金之经费只能针对以下三项支出,其他一切开销除世彭代表大会通过,不能支出分文。
(12)世彭各单位教育基金小组必须向世彭教育基金总部提呈以下各项常年报告。
(13)申请:除了中小学生之奖励金由各单位之教育基金小组自身决定名单,并由单位直接发出奖励金之外,以下各项都必须向世彭教育基金总部申请审批。世彭教育基金总部之委员会有权批准或拒绝之最后权力。
(14)修改简章:本教育基金小组之简章如有不尽善处,须由世彭教育基金执行委员会建议,并由世彭代表大会通过,方可修改。